武隆府辦發〔2010〕277號
各鄉鎮人民政府,縣政府有關部門,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明確景區及鄉鎮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責任,加強各旅游景區及鄉鎮環境衛生管理工作,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《關于開展衛生創建暨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的通知》(渝辦發〔2010〕200號)和武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《關于印發仙女山景區個私街至仙女石沿線環境綜合整治方案的通知》(武隆府辦發〔2010〕204號)文件精神,按照垃圾“誰產生、誰負責、誰治理、誰受益”的原則,實行“兩級政府、三級網絡、四級管理”管理體系,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,經縣政府同意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環境衛生管理總體要求
(一)建立環衛工作長效機制,有穩定的環衛工作機構和隊伍,加大對環衛設施的投入,果皮箱、垃圾收容器等環衛設施設置合理、數量達標,能滿足需要。
(二)垃圾清運和處理體系健全,推行“村(場鎮)收集→鎮運輸→專業垃圾處理場處理”的模式。
(三)開展垃圾處置費征收工作,根據《重慶市垃圾處置費征收辦法》(渝府令〔2004〕165號)和各地實際,啟動垃圾處置費征收工作。
(四)扎實做好清掃保潔工作,景區和旅游沿線鄉鎮要把清掃保潔工作常態化,其余鄉鎮根據各自實際,加大清掃頻次,確保環境整潔衛生。
二、責任區域劃分
(一)景區。
1.仙女山景區(包括景區內全部公共區域、景區邊界外50米范圍內區域、個私一條街)及仙女山城鎮建成區。
責任單位:仙管處、喀斯特公司(仙女山公司)。
職責:仙管處負責對景區的檢查指導、市政設施的規劃設計和購買安裝、垃圾處置費征收;喀斯特公司負責景區清掃保潔、衛生死角整治工作,負責將垃圾清運到仙女山鎮中轉站。
2.天生三橋、龍水峽地縫、芙蓉洞、芙蓉江景區及石橋湖景區(包括景區內全部公共區域及景區邊界外50米范圍內區域)。
責任單位:遺管委、喀斯特公司(芙蓉江公司)
職責:遺管委負責對景區的檢查指導、市政設施的規劃設計和購買安裝、垃圾處置費征收。喀斯特公司(芙蓉江公司)負責清掃保潔、衛生死角整治工作,負責將天生三橋和龍水峽地縫的垃圾清運到仙女山鎮中轉站,將芙蓉洞、芙蓉江景區及石橋湖景區的垃圾清運至縣垃圾處理場,負責芙蓉湖、芙蓉江水域垃圾清理工作。
(二)旅游沿線重點鄉鎮。
1.巷口鎮: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武仙路、巷江路等路段沿線兩側50米范圍內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,戶外廣告整治工作,取締亂堆亂放,并負責將垃圾收運到垃圾處理場處理。
2.仙女山鎮: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游線路(景區內線路除外)兩側50米范圍內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,戶外廣告整治工作,取締亂堆亂放;接收景區及雙河鄉運送的生活垃圾,負責仙女山城鎮建成區的環境衛生工作和垃圾處置費征收工作;并負責將垃圾中轉站的垃圾運送到縣垃圾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處理;牽頭抓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。
3.江口鎮: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游線路兩側50米范圍內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;負責將垃圾運送到縣垃圾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處理;開展垃圾處置費征收工作。
4.雙河鄉:負責場鎮及木根新農村示范點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;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游線路兩側50米內的環境衛生整治、容貌管理;負責將垃圾運送到仙女山鎮中轉站;啟動垃圾處置費征收工作。
5.石橋鄉:負責場鎮及芙蓉湖景區50米內環境衛生管理工作,加強對芙蓉湖沿岸村民的教育管理,禁止村民向湖中傾倒垃圾;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旅游線路兩側50米內的環境衛生整治、容貌管理;負責將垃圾運送到縣垃圾處理場處理;啟動垃圾處置費征收工作。
6.土坎鎮:負責場鎮及本行政區域內旅游線路兩側50米內的環境衛生整治、容貌管理;負責將垃圾運送到縣垃圾處理場處理;啟動垃圾處置費征收工作。
(三)其它鄉鎮。
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所有集鎮及主干線兩側50米范圍內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,開展垃圾處置費征收工作。
三、工作措施
(一)加強領導。全縣各相關單位要設立環境衛生工作機構,建立工作領導小組,實行“一把手”負責制,制定工作制度,落實工作經費,桷保環境衛生工作順利開展。
(二)落實責任。各景區管理單位和鄉鎮要進一步細分責任區域,落實工作責任,做到環衛管理區域無縫隙、無盲區,將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。
(三)加強督查。由縣督查室牽頭,縣三創辦、縣市政園林局等縣級相關職能部門參與,組建考核督查組,每兩個月對景區和旅游沿線重點鄉鎮進行檢查和暗訪,對其余鄉鎮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。對環境衛生工作做得差的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。